按照《盤山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下稱“招聘公告”),為做好面試考試的具體工作,現將面試的具體安排和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試人選
根據招聘公告要求,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二、時間安排
2022年7月10日中午12.30
三、集合地點
盤山縣公安局一樓大廳
四、面試要求
1、考生需著白襯衫,黑褲子,穿黑皮鞋,服裝上不允許有任何特殊標識,不可以佩戴任何具有特殊標識的飾品及手表。
2.考生進入考點時應攜帶并現場出示(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2)考試前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3)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碼,無異常)并主動配合工作人員接受體溫檢測(體溫低于37.3℃)方可進入考點,否則不得參加面試。如發現體溫異常(≥37.3℃),需現場進行體溫復測。入場時體溫復測仍異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癥狀的應試人員,經考點防疫人員綜合研判,具備參考條件方可進入考點,否則不得參加考試。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集中隔離期未滿者以及因屬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離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3.請參加面試的考生按照規定時間提前半個小時到達面試考試的地點進行安檢。面試人員進入候考室抽簽,按抽簽順序參加面試,抽簽開始時仍未到達候考室的,剩余簽號作為其面試順序號(抽簽確定),面試開始后仍未到達候考室的,視為自動棄權。面試人員在候考過程中不得隨意出入候考室,開考前攜帶的通訊工具要關閉后放在指定地點,交由工作人員保管。
4.考生進入面試考場后首先報告面試順序號。面試過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違者將取消面試資格,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
5.考生進入面試考場面試時,不得帶入任何物品和資料。面試結束后,按要求等候聽分。聽完分后,向監督員出示身份證,并在面試成績評定表上簽字,由監督員確認后,離開面試工作區。
6.考生從入場開始直至考試結束聽完本人面試成績后方可離開考點。
五、考生須知
1.面試人員要遵守紀律,按面試程序和要求參加面試,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規定,影響面試。
2.因考生抽簽決定面試順序,部分考生面試時間比較靠后,考生可自帶面包和熱水等食品和飲品。
3.考生提前熟悉路線,考試當天盡早出行。
盤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盤山縣公安局
2022年7月7日